5日晚,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召集人马旭明主持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罗光辉、杨军、刘旻、汪斌、吴长军、曹和家、李新国、祝红梅、赵重迎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47人,实到45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关于酝酿讨论各项候选人名单(草案)情况和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情况的汇报,通过了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名单。
会议听取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修改情况的说明,表决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会议听取了关于黄石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关于黄石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及决议(草案)、关于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及决议(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会议听取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以上通过的各项决议(草案),将提请各代表团审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计划、预算的两个审查报告及大会议案组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将印发全体代表。
省换届风气督导组有关同志列席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