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区域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黄石港区人大常委会四措并举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黄石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明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范围、职责分工、处理程序、工作规范等,为备案审查工作提供制度遵循。二是前移审查关口。要求区政府在起草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调查论证,并征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专(工)委、专家、律师的意见,形成比较科学的文件文本,减少报备机关因违法导致修改、撤销的被动,提高备案审查效率。三是严格审查标准。坚持专(工)委专业审查和主任会议综合审定原则,文件报备后,先由相关专(工)委采取调研、座谈、论证听证等多种形式,对文件的制定程序、行政措施、法定权限等6个方面进行合规合法性审定,提出审查报告,再由常委会主任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确保规范性文件经得起历史检验。近日,区人大常委会已完成对区政府《关于支持智能输送装备制造产业园发展暂行办法》的审查工作。四是落实工作保障。先后4次召开人大机关备案审查培训学习会,修“内功”,提能力,强本领。同时,整合资源力量,借“外力”,建立一支由律师和相关专家构成的规范性文件审查“专家库”。
(黄石港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