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陆区人民代表大会简介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即根据《宪法》规定的权限而确立。同年春,黄石市郊区各乡实行普选,民主选举乡人民代表。7月16日至22日,各乡先后召开首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乡长、副乡长。此后,郊区公所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不设立人民代表大会。直至1979年,下陆区升格为县级建制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正式建立。1980年3月,在完成全区普选工作的基础上,黄石市下陆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截止现在,下陆区召开了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共举行了27次会议。历次会议均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议和批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区财政预算以及执行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举行了五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80年3月15日—20日召开,出席代表266人。会议选举产生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孔楚尧,副主任李景加、郑古顺,委员刘金梅、陆宏军、杨光钊、柯如凤、郝树新、徐本祺、谭正坤、童泳尧;选举邵金龙为区人民政府区长,谈家林、李松年、周毅青、方璋、臧信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选举程文杰为区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出席市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95人。第二次会议于1981年5月4日—6日召开。第三次会议于1982年5月7日—9日召开。第四次会议于1983年1月10日—12日召开。第五次会议于1884年1月20日—21日召开,会议选举出席市七届人大代表70人。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举行了三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8月22日—24日召开,出席代表213人。会议选举产生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臧信,副主任李继添、曾纪云,委员梁文发、陆宏钧、柯春庭、谭正坤、张隆彪、梅金龙、盛冬容、阮礼堂、朱致成、彭又喜;选举张昌尧为区人民政府区长,王宗奕、江祖桢、吴礼贵、张茂梓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选举程文杰为区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杨超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二次会议于1985年7月24日—26日召开,会议选举江载钧为下陆区人民政府区长。第三次会议于1986年4月11日—12日召开。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举行了四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87年5月21日—23日召开,出席代表124人。会议选举产生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辉贵,副主任李继添、詹寅志,委员马启兵、马作钧、方思礼、江后汉、江后军、刘金梅、李文清、李国政、余福安、盛冬容;选举江载钧为区人民政府区长,王宗奕、江祖桢、吴礼贵、张茂梓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选举刘道钦为区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温度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二次会议于1988年2月29日—3月2日召开。第三次会议于1989年1月17日—18日召开,会议选举出席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1人。第四次会议于1989年3月1日—4日召开,补选出席市八届人大代表12人。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举行了三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90年4月12日—15日召开,出席代表173人。会议选举产生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水舟,副主任李继添、詹寅志、温度,委员李志华、李国政、伍明爱、肖立、陆登本、张嗣林、周本发、郭康、郭庆启、曹建新、盛冬容、程良明、雷元金;选举袁建军为区人民政府区长,江祖桢、王宗奕、吴礼贵、刘金梅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选举周和平为区人民法院院长;选举陆隆富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二次会议于1991年1月11日—13日召开,会议补选段一新为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第三次会议于1992年4月2日—4日召开。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举行了五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93年3月2日—5日召开,出席代表178人。会议选举产生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袁建军,副主任李志华、李继添、郭庆启、詹寅志,委员马哲应、方昌明、刘立华、邹孝生、张嗣林、陆登本、周本发、周永兴、徐海晏、黄水清、盛冬容、程正国、程良明;选举石代田为区人民政府区长,朱致成、刘金梅、刘新耀、江祖桢、余昌荣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选举周和平为区人民法院院长;选举陆隆富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二次会议于1994年3月1日—5日召开,会议选举石代田为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选举余昌荣为区五届人民政府区长;选举出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3人。第三次会议于1995年3月1日—3日召开,会议选举汪继新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四次会议于1996年3月12日—15日召开,会议接受李继添辞去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补选吴礼贵为下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李从山为区人民法院院长。第五次会议于1997年3月4日—6日召开。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举行了六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98年3月4日—7日召开,出席代表157人。会议选举产生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胡超,副主任朱致成、张纯、张辉华、魏启武,委员马哲应、方三安、艾道发、吕秋梅、刘显瑞、吴高炎、张水明、张绍华、陈阳升、黄水清、鲁仲佑;选举罗光辉为区人民政府区长,叶贤林、刘金梅、张求应、赵重迎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选举曹祥湖为区人民法院院长;选举赵志龙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二次会议于1998年12月17日—18日召开,会议选举出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0人。第三次会议于1999年3月9日—11日召开。第四次会议于2000年1月18日—20日召开,会议选举罗光辉为区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选举周蔚芬为区六届人民政府区长;选举朱致成为市十届人大代表。第五次会议于2001年2月14日—16日召开,会议选举程钧为区人民法院院长。第六次会议于2002年3月6日—8日召开,会议选举盛冬容为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举行了五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03年1月8日—11日召开,出席代表158人。会议选举产生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光辉,副主任王能昌、朱磊、张辉华、盛冬容、鲁仲佑,委员王学广、王能彪、邓延才、刘鹏、江吉青、李旭红、张昌虎、胡汉启、胡鹤翔、徐永霞、程正忠、释正慈、虞细毛;选举周蔚芬为区人民政府区长,刘茵、刘昌猛、李文华、余福安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选举程钧为区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刘先德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二次会议于2003年12月29日—30日召开。第三次会议于2004年3月30日—4月1日召开。第四次会议于2005年3月29日—4月1日召开。第五次会议于2006年3月7日—10日召开。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举行了一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2月6日—10日召开,出席代表158人。会议选举产生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兵,副主任王能昌、朱磊、陈阳升、鲁仲佑、熊铁,委员王学广、王学国、邓延才、水忠煜、占传泳、卢邦德、刘秋安、刘新建、许广、李旭红、肖绪全、陆宏高、胡汉启、袁明卿、曹天平、释参修、虞细毛;选举张建文为区人民政府区长,方世江、刘安定、陈泽云、贾玉香、曾庆祝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选举石木林为区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刘先德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