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服务质量,保证会议高效、有序运行,根据《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会议服务协调工作
(一)常委会会议服务协调工作在秘书长办公会领导下进行,各位副秘书长根据岗位职责各负其责。机关各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会议服务工作。
二、确定会议议题
(二)在拟召开会议前一个月,秘书科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收集、核实、提出常委会会议建议议题和召开时间,经秘书长办公会通过后,报经主任或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审查同意后,提请主任会议决定。
三、确定列席人员
(三)没有担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工)委领导成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一府两院”及与议题相关的市直部门负责人,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根据需要,可邀请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四、发出会议通知
(四)根据秘书长办公会决定,秘书科起草、发出召开常委会会议预报通知,告知会议建议议题和召开时间,提出围绕议题开展调研和相关准备工作的要求。
(五)根据主任会议决定,秘书科承办、发出召开常委会会议通知等具体事项。同时起草关于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关事项的请示报送市委。临时召集的会议,按照有关程序,可以临时通知。
五、落实与会人员
(六)秘书科负责通过书面、电话、政务短信等方式,于召开常委会会议三日前落实常委会到会人员情况。
(七)人事代表工作室负责落实省、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
(八)相关专(工)委办公室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衔接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全体会议及分组、联组会议。
(九)主任会议决定设立公民旁听席时,由人事代表工作室根据有关规定落实旁听人员。
(十)对于全体会议和分组、联组会议请假的常委会组成人员,秘书科将请假情况及时报告秘书长,再由秘书长报告主任或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主任。
六、准备及发送会议文件
(十一)相关专(工)委办公室及其他有关部门配合秘书科催办、准备会议材料。秘书科负责编印常委会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分组名单和其他会议文件等,并做好装袋工作。
(十二)秘书科按要求提前将会议文件送达常委会组成人员。
七、安排起草会议程序及全体会议讲话稿
(十三)各项议题的汇报人由相关专(工)委办公室及其他有关部门按规定落实,经由秘书科统筹安排。秘书科在征求相关议题承办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各次全体会议主持词,经分管副秘书长、秘书长审核后提前报送会议主持人。
(十四)常委会主要领导在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稿,由研究室负责起草并送审。
八、后勤保障及会议期间服务工作
(十五)秘书科提前做好全体会议和分组、联组会议会场的布置工作,确保会议室电子系统和音响设备正常运转,落实专人做好操作和技术服务。
(十六)行管科提前做好会议室、贵宾室、展览室保洁工作,安排会议期间茶水、工作餐、午休等服务工作,保障电力、空调等正常运转。
九、表决各项议题
(十七)相关专(工)委办公室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需提请全体会议审议表决的有关事项。
(十八)人事代表工作室落实人事任免相关事项。
十、会议记录
(十九)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由研究室负责录音整理,并印发情况通报。
(二十)任职表态发言稿由人事代表工作室负责收集。
(二十一)分组审议发言记录由各组工作人员负责,并做到全面、准确、简洁的反映发言人的主要观点。
十一、宣传报道工作
(二十二)研究室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做好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根据报道计划或专题报道方案,联系或协助安排记者采访与会人员;负责做好会议新闻稿件的分类审核、送审签发和督促刊播工作。
十二、来信来访工作
(二十三)信访督办室负责接待和办理常委会会议期间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十三、统计及通报会议出缺席情况
(二十四)秘书科汇总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缺席各次全体会议和分组、联组会议情况,在下次常委会会议上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十四、公布会议有关事项
(二十五)研究室负责起草常委会议事纪要,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及网上bet365、常委会监督公开栏等刊登、公告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决定和人事任免名单等。
(二十六)人事代表工作室负责起草常委会情况通报,并寄送市人大代表。
(二十七)秘书科负责汇总整理会议材料,编印常委会会议公报。
十五、整理和交办审议意见
(二十八)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各项报告的审议意见,由相关专(工)委及其他有关部门汇总整理,于闭会后十五日内提请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办会,将相关审议意见交由“一府两院”研究处理。
十六、文件回收和归档
(二十九)常委会会议期间各次会议结束后,秘书科负责会场文件的回收管理工作。常委会会议闭幕后,秘书科负责收集相关会议文件、表决结果、会议记录等,并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