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5日,根据录音整理)
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本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在各项议题审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其他列席人员发言踊跃,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会后,请有关专委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认真梳理汇总,及时将审议情况转交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落实。下面,就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我讲4点意见:
一、扎实做好人大立法工作
从去年1月1日起,我市开始享有地方立法权。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足黄石实际,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立法工作,算上今天审议的这2部,之前还出台了的3部地方性法规(《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和《黄石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已经施行,《黄石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已向社会公布,将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取得了比较好的反响,成绩值得肯定。
这次省党代会报告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加强市州立法工作,增强地方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加强经济、社会、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立法,推进立法与省委重大决策相衔接、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相衔接、与增进民生福祉相衔接。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在落实上下功夫,通过抓落实,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为黄石转型升级、赶超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具体来说,我们黄石的立法工作要把握这么三个原则。
一要聚焦发展。这次省党代会明确将黄石定位为全省区域性增长极,在区域性增长极的6个城市中,黄石放在第一位,我们感到这是省委对我们的信任和鞭策,同时也感到压力很大。发展不足、发展不快、产业结构不优是黄石当前最大的实际,我们面临的发展任务艰巨。全市上下要围绕黄石发展大局,围绕工业强市,转型升级、赶超发展。对人大立法工作来说,就是要结合自身立法权限,瞄准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比方说,在推进全域一体化发展方面,昨天市政协常委会议上,很多委员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大城意识、前瞻意识,围绕推进全域一体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包括老城区改造整理、城市管理等,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开展立法,着力提升城乡建设和管理水平。再比方说,在环境保护方面,我们要把环境保护与工业强市紧密结合起来,我们讲工业强市,但不能污染环境。通过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引导企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发展的科技含量,提升产业竞争力。
二要围绕民生。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必须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次会议审议的《黄石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黄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涉及房屋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都是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或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立法为民。我们要结合黄石的实际,尤其是黄石的发展“短板”,加强立法工作。更加重视和加强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科技创新、社会保障、历史文化保护和文化资源开发等民生领域的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立法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立法,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健康发展、可持续发展。
三要务实管用。法律法规的生命在于实施,在于务实管用。我们要始终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核心,坚持科学立法,认真把好立法项目论证关,把好法规草案起草关,把好法规审议修改关,把好法规贯彻实施关,积极开展法规实施情况督察,确保法规权威性、效力性,真正使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二、扎实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
黄石是全省宗教工作重点地区,五大宗教俱全,做好宗教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性。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立场,切实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来做好宗教工作。
一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宗教问题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这个问题不能有丝毫马虎。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在黄石生根落地。
二要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大型宗教活动审批制度,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全市宗教活动平安有序。宗教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要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落实乡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着力解决基层宗教工作中存在的“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的现象。
三要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和人才培养。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我们要积极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刻能起作用的标准,支持宗教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三、扎实推进水生态治理和保护
今天的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大冶湖生态保护与管理情况的报告。大冶湖是全市水环境治理与保护的一个缩影。除了大冶湖,我们市区的磁湖、阳新的网湖等很多湖泊的水质也都在Ⅳ类、V类、甚至劣V类徘徊。对此,我们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严格实施河(湖)长制,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努力推动全市水生态环境持续好转。一个湖泊的污染不是一年两年造成的,要治理好也不可能一两年完成。水是不能被污染的,一旦污染治理起来就非常难。但是,我们还是要下决心,我相信经过我们持续多年的努力,一定可以治理好我市的湖泊、河流。
一是落实责任。目前,市委、市政府已经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方案》,我是第一总河长,兼任长江(黄石段)河长;卫民同志是总河长,兼任大冶湖湖长。对一些跨区域的重要水域由市级领导担当河湖库长,所在县、乡(镇)分级分段设立河湖库长。河(湖)长制一定要落到实处,一定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落实。河(湖)长不是挂名,而是挂帅。各级河(湖)长要多到所负责的湖泊、河流去看看,定期汇报水质变化;要列出责任清单,对照清单抓落实,定期还要进行述职考核。
二是强化治理。坚持源头治理,首要目标就是杜绝直排,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彻底解决城镇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水和工业废水直排问题,实现全面“截污”。要克服就水治水的片面性,通过综合施策、系统治理,实现区域水生态整体良性循环,提高水系自净功能。
三是依法保护。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水生态治理和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立足黄石实际,加强对磁湖、大冶湖、网湖、富河、王英水库等重点水域的保护立法,切实把水生态治理和保护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四、扎实抓好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
今天的会议,是我担任人大常委会主任后召开的第一次常委会会议,借此机会,我就加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提几点希望,与大家共勉。
第一,始终不渝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核心要求,是重大原则问题,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全过程,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始终不渝坚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人大工作的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专业性都很强,我们必须始终把加强学习摆在重要位置,通过学习努力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当前,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刚刚闭幕,我们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省党代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特别是认真吃深悟透省党代会报告精神,并转化为推动黄石转型升级、赶超发展的精神动力和实际行动。
第三,始终不渝坚持依法办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常委会的每一位组成人员,无论是主任会议成员,还是一般常委会委员,都只有平等的一票。这既是一条组织原则,也是一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正确处理好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和个人依法参与履职的关系,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广开言路、集思广益,把议题、问题议深议透议好;又要严格依法办事,通过法定程序和法定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问题,集体行使法定职权。
第四,始终不渝坚持廉洁自律,切实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常委会组成人员具有“人大代表”和“组成人员”双重身份,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关系到人大常委会这个集体的形象和声誉。我们一定要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始终坚持务实重行,真正做到代人民行权、替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当前,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市人大正在全市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去年,我市的扶贫工作在全省排名靠后,我市各级领导分别被省领导约谈。现在正在整改。我任常委会主任后颁发的第一个任命书是扶贫办主任,来黄石工作后调研的第一个地方也是国家级贫困县阳新。全市上下要认真行动起来,改变被动靠后的局面。希望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按照活动部署要求,当好政策“宣传员”、群众“服务员”、工作“监督员”、问题“协调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本次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希望刚获得任命的同志牢记重托、谨记誓言、不辱使命,勇于担当、勤奋工作,切实做到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各位委员、同志们,今年的时间已经过半,我们面临的任务还十分繁重。上半年,我市经济发展工作压力大,元至五月份各项指标不够理想。下一步,我们要解放思想,加强招商引资力度,推进我市赶超发展。希望大家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团结一致、真抓实干,严格落实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计划,努力实现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的新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