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2日黄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应楚洲同志因工作调动辞去黄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依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决定:接受应楚洲同志辞去黄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并报黄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