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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015123日黄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关于黄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黄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董卫民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与主要任务。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市人民政府要在中共黄石市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和“竞进提质、升级增效”的工作总要求,牢牢把握“市场、绿色、民生”三维纲要,深入实施“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成鄂东特大城市”发展战略,狠抓改革攻坚,突出创新驱动,统筹城乡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为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推动黄石转型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黄石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计划的决议  

  黄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黄石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5年计划草案,同意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黄石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黄石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黄石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5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黄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黄石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同意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黄石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 

  

关于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黄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晓梅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黄石市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成鄂东特大城市”战略部署,认真履行宪法与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加快我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推进黄石转型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黄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勇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黄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黄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尹晔斌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时间:2015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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