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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

 
 

    3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罗光辉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4个执法检查组,分赴大冶市、阳新县、各城区和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检查,实地察看各地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重点项目建设、水土保持监测等方面情况。

  在下午的座谈会上,副市长李丽汇报了我市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的情况,市水利水产局、市林业局、市国土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检查组成员分别汇报了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职责履行情况和执法检查情况。

  罗光辉指出,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地质灾害治理、森林城市创建、工矿废弃地修复、水土污染治理等工作,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由于我市地处丘陵地带、降雨量大,矿山开采面积大、产业结构不合理等因素,水土保持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罗光辉强调,贯彻落实好水土保持法,促进生态环境保护,要切实做到“五到位”:认识要到位,增强全社会水保意识;规划要到位,编制好科学、合理、可行的水土保持规划;责任要到位,各相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保障要到位,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资金、技术和人才保障;督查要到位,落实好重点项目 “三同时”制度,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斌、吴长军、李新国、祝红梅,秘书长赵重迎参加检查。

发稿时间:2018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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