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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议事纪要(第二十一期)

  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0一五年一月四日 

 

  20141231,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1次会议。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先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晓梅分别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应楚洲、汪斌、夏祖乔,秘书长吴长军出席会议。 

  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黄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下属企业开展筹融资工作的议案,并作出了相关决议。 

  二、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三、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黄石市2014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四、会议补选了省十二届人大代表。 

  五、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任命董卫民同志为黄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任命刘琛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姚建国同志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接受杨晓波同志辞去黄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接受徐新斌同志辞去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接受杨小平同志辞去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六、会议书面审议了关于大冶湖截污和重点企业“三废”排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周先旺同志在闭会前作了重要讲话。他着重就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强调了“三个到位”:一是认识要到位。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一府两院”尊重代表民主权利、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提高自身工作水平和效率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是必须认真履行的法定职责。二是责任要到位。对于情况比较简单、承办单位比较单一的办理工作,要明确承办单位领导、承办部门、分管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四级责任体系,将办理内容、时限、要求和办理效果分解到办理任务当中,在交办会中一并提出落实分级负责的办理责任体系,保证代表建议办得快、办得好。对于操作难度大、情况复杂,需要多个部门协作的办理工作,市政府要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区分各方任务。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都要严格按照“四级责任”的要求,加强沟通与协调,创造有利条件,形成一致的办理意见,促进代表建议落到实处。三是督办要到位。市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增强督办的主动性,确保代表建议的办理实效。 

  就本次会议通过的有关人事事项,周先旺首先代表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对杨晓波、杨小平、徐新斌、姚建国等同志过去为黄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大工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同时,对本次会议新任命的董卫民、刘琛等同志表示祝贺。并希望董卫民同志进一步坚定信念,牢记宗旨,依法行政,清正廉洁,恪尽职守,奋发有为,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期望。团结和带领政府一班人,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扎实苦干,为推动黄石的转型发展作出不懈的努力。 

  周先旺指出,2014年即将过去,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人大代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行使权力,为推进我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希望大家再接再厉,努力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在新的一年,再上新的台阶,开创新的局面。 

  副市长、代理市长董卫民,副市长叶战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尹晔斌等列席会议。 

  出 席: 

  周先旺 王晓梅  应楚洲  汪 斌 夏祖乔 吴长军 王武德 

  尹天维 邓 勇 邓华彬 朱汉平 刘 钢 刘子俊 刘合奎 

  李运城 李香华 李新国 杨小平 吴风林 汪 瑜 张足意 

  陈国唤 陈学东 陈绪玉 罗国胜 胡 俊 胡名胜 胡国余 

  施先凯 聂亚珍 夏奇星 殷正发 高德斌 黄栋梁 黄振福 

  曹茂旗 董均林 程建庆 熊 铁 

  列 席: 

  董卫民  叶战平 刘 勇 尹晔斌 

时间:2015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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