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 职 报 告
黄石市人大代表、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机关党组成员、法工委主任 汤学胜
(2018年5月1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自2016年当选为黄石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以来,我始终牢记代表使命、不忘人民嘱托,认真履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职责,积极发挥代表作用,认真做好各项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用结合,着力增强履职本领
一年多来,我始终把学习当做增强履职本领的根本途径,通过吃坚持不懈的学习,努力克服本领不足、本领恐慌的问题,做到干中学、学中干,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
一是学理论,增强政治领导的本领。认真学习贯彻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持跟进学、持续学,结合大局、结合问题、结合职责来思考,把学习思考作为改造的过程、修养的过程、提高的过程,不断增强政治定力和政治领导的能力。
二是学政策,增强科学思维的本领。在工作中,我始终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结合工作需要学习经济、管理、生态、民生、司法、立法等方面的业务知识,不断增强工作本领、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同时,我还注重向代表学习、向专家学习、向群众学习,将求真务实精神贯穿于工作始终。
三是学业务,增强精通业务的本领。专研学习人大各项业务知识,认真研读立法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管理、房屋安全管理、生态控制线管理等方面的立法业务知识,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角度的学习充电,进一步增强了法治意识和工作本领,提高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知行合一,依法履行代表职责
一年多来,我始终牢记宗旨,铭记代表职责,积极参加大会期间和闭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切实履行一名人大代表应当履行的应有职责。
一是参加大会期间各项活动。当选代表以来,先后出席参加了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二次、三次会议,认真审议了提交大会的各项报告,并结合实际提出了个人审议意见,较好地服务了大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2018年,联合多名代表提出《关于加速新型城镇化步伐、深化结构性改革,构建结构合理、平衡发展的社会经济体系》等代表建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是参加视察和专题调研。2017年以来,先后参加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侦查监督工作、创卫工作、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等专题调研,配合参加了《水土保持法》、《劳动法》、《湖北省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等执法检查活动,视察调研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建设情况,同时多次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跟踪检查和视察,走访了部分基层人大代表,并多次参加代表建议督办会,确保代表建议落实有效。
三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在全市人大代表学习培训中,系统学习如何开展联系人民群众活动、如何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如何撰写议案、建议等内容,并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每月下村调研精准扶贫情况,定期参加“双千”活动,到黄石电厂解决实际问题,和群众面对面交流、心连心结对,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积极参加“人大代表在行动、助力精准扶贫”行动,按时到殷祖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同时,结合立法工作实际,多次深入基层一线征求意见,力求所立之法切实反映群众期盼。
三、立足本职,发挥代表模范作用
一年来,我紧紧围绕市委深化改革发展目标,强化政治担当,把准重点任务,依法履行职责,协力推进科学立法与法律监督专项协调工作,着力营造合力共推的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有序推进地方立法工作。组织做好《黄石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公布工作,为法规的有效施行营造了良好氛围。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先进性,认真抓好2017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实施,主动研究法规起草中涉及的重大问题,积极推动有关方面抓紧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组织相关单位深入开展立法调研,积极参加法规修改专题研讨会、论证评估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等会议,认真研究了法规统一审议及相关事项,着力提升地方立法质量。目前,《黄石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黄石市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此外,还推动出台了《黄石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规划(2017年-2021年)》和《黄石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推动成立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组、立法咨询专家库,并组织起草了《黄石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办法》《黄石市地方性法规适用问题询问答复办法》、《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咨询工作办法》等相关制度,为我市制定出更加精益的地方性法规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是积极做好法律监督工作。根据机关党组的安排,我还负责联系内司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公室以及信访督办室。工作中,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紧扣常委会工作重点,协助内司委开展禁毒法执法检查、人社工作评议,积极参与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和法院执行等方面的专题调研,为保证法律正确实施,推进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建议。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督促工作机构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一年来,已对市政府报送的《黄石市共享单车管理暂行办法》、《黄石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等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查,努力维护法制统一。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支持和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切实抓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申控事项的处理落实,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协力深化法治建设进程。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黄石市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的精神和要求,并提请调整了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推进法治黄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研究起草《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2017年法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抓好层层落实,努力将机关的法治建设工作推向深入。根据市委法治办的安排部署,认真做好了全省以及我市的治建设考核迎检工作,组织申报了2017年法治惠民实事项目,并督促每周及时报送与法治建设相关的信息和推荐文章。此外,还带头积极研究上级人大交办的《标准化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烟叶税法》等11件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全力协助全国人大、省人大来黄开展立法调研,为共推法治建设发展而积极努力。
当选代表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代表法》和人大代表的履职要求以及广大选民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与广大选民的接触还不够深入,了解选民的意愿还不够全面,提出建议的数量仍显不足,工作思路不够开阔,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待提高等。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时刻警醒自己是一名人大代表,时刻牢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承诺,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广泛深入倾听民声,全面准确反映民意与诉求;二是积极参加学习培训,进一步熟悉和掌握人大代表履职工作规范和要求,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增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提出的议案、建议有高度、有深度、有见地;三是立足本职多做实事,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历史文化保护与环境保护等三个方面,科学民主依法立法,从本市发展需要和人民需求出发,确定立法计划项目,严格审议法规议案,确保立法为民办实事。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